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先后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平安校园”,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光荣称号。201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优质高职院校,2021年入选湖北省“双高”院校建设。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聘用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招聘公告中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7月31日,博士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31日。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凡招聘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才能聘用上岗,如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三、应聘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方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交岗位所需的资料:(1)本人简历;(2)身份证;(3)本科及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在学信网查询的认证报告),本科和硕士成绩单;(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注: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将上述材料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及《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发至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hbsyrsc2023@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部门+岗位名称字样”(如:张三+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1)。特别注意报名文件应包含《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的Excel电子版,否则报名不成功。
2.报名及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中午12:00。
3.联系电话:027-81292636,联系人:彭老师
(二)应聘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排列,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岗位招聘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笔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任教师岗位
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内容,满分60分;结构化答题满分40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岗位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数1:1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面试时间、地点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后,在我院官网(www.hbsy.cn)通知公告栏公布,并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心理测试结果仅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考察中将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准入查询。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经党委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在我院官网发布拟聘用人选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xlsx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