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及考籍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办理流程
(一)毕业申报。
请考生于12月1日上午9:00至4日期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毕业申请(每天晚间10:00至次日上午8:00为平台维护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申请。为确保操作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进行访问。
1.在线申请。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满足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2月2日-5日
现场确认地点:南湖校区长江楼5楼自考办
提交申请后,考生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携带毕业申请材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亲自前往各助学单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若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毕业申请的顺利进行,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二)电子照片准备。考生需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务必确保清晰、标准。严禁上传生活照、自拍照、美颜照、翻拍照或修图过度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图像规范要求及常见错误示例详见附件4、附件5。
(三)思想品德鉴定。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他考生需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完成填写、盖章等相关工作。
(四)考籍信息核对与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全面核对个人考籍信息。若发现考籍信息有误,必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未更正者,将无法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特别提醒:以往自考毕业申请审核中,部分考生“现居住地址”信息为空或填写不规范。请考生务必登录服务平台核对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现居住地址”栏目。望考生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毕业。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依照新计划专业规定执行。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考生需留意,“考生服务平台”提供的“毕业条件判定”结果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审核进度,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二)考生或被委托人必须仔细审核考生所有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若因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核实的信息有误,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将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经归档,不得更改。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审核中如发现上述内容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驳回,考生须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五)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在毕业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笔迹不一致的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认定为“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作弊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将处理程序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违规告知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将于2026年1月2日前通过“考生服务平台”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相关考生。告知书在平台公布即视为正式送达,请相关考生及时登录查收。
2.申诉程序。考生如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须于2026年1月7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以下地点现场提交笔迹复核申请。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2号楼204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50号),联系电话:027-86616879。
3.处理决定程序。《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于2026年4月30日前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电子送达,平台公布即视为送达完成。考生须及时登录平台查收决定书。
4.复核申请程序。若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逾期提出复核申请,则视为考生认可该处理决定。复核结果将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请广大考生按照以上须知要求,认真准备并按时完成毕业申请工作,确保顺利毕业。
附件4,5.doc